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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演的話:慾望是對一些我們缺乏的東西的渴望

慾望是對一些我們缺乏的東西的渴望/林奕華


慾望是對一些我們缺乏的東西的渴望。例如肚子餓想吃東西。但慾望並不純然是對任何東西的期盼,正如肚餓也不一定飢不擇食,因為「想」字才是關鍵。


慾望和思想有關,與幻想更是密切。幻想是想像力的一種。沒有了它,我們便可六根清靜。太多幻想,則可能催生幻覺。但想像力可以由得我們控制嗎?答案在於,我們有幾明白它從何處來又往何處去。


當我看見健碩高大的男生或玲瓏有緻的美女而生起和他交往的念頭,我其實不只「看見」了他,我還「看見」之後的許多情景。這一幕一幕變成我的「需要」,推動我把不過只是在腦裏發生的事情變成真實,其中過程,名叫「追求」。成功的話,我將很快樂。失敗了,我會很沮喪。然而一次的成功不代表永遠的滿足。當我又再看見另一位壯漢或靚女而蠢蠢欲動,一般看法是「貪婪」,但真正原因不在性格,而是我心底裏的匱乏並不是多一個或十個人就能填補和滿足到的。


同樣原理,可以適用在對於物件的佔有慾──鞋子、手提包、衣服、買了不看的書藉、影碟、跑車、手機等等。所謂心底裏的匱乏,就是我們內在的黑洞。它的吸力驚人,可以窮盡我們一生的精力,耗盡一生的財力都餵它不飽。有趣的是,黑洞愈深,眼睛反而愈空。──因為目光只會聚焦在想看的人和物之上,致使視線永遠在搜尋之中,變成經常的看見等於沒有看見。


然而,最最看不見的,還不是物質世界的東西,而是自己。或用另一個方法說,是因為不明白自己為何覺得欠缺,所以才會對這些那些窮追不捨。家裏放着一千雙鞋子但見到新一雙還是要擁有它,這是出於沒有鞋子穿嗎?當然不。表面的理由是「穿上新的鞋子的我可以讓我更喜歡自已」,然而「為何要通過不斷添置的物件才能使我更喜歡自已」的問題卻不會讓我打爛沙鍋問到底。原因?因為「問(自己)問題」並沒有受到大多數人所認同,但是「購買」卻一直在人與人之間被鼓吹。


「購買」通過消費進行。但消費不一定是購買。「自我消費」明顯不等於「自己買下自己」,更不是「花了錢便擁有自己」。相反的,它是損耗自己的過程。損耗的意思,是在不斷重複之中磨蝕個人意志(或鬥志),而自我損耗,便是在沒有出路的消費模式中失去開拓其他選擇的機會,放棄發掘自己潛能的空間。即是,我可以不再把購物、物色對象、「享受人生」當作人生中最重要的事。但我可以做什麼來感覺自己有生存價值?


這便牽涉到每個人的不同價值觀。有人對它十分自覺,有些不。有人不會主動反問自己為什麼有慾望,有人會。也有人覺得慾望就是有生之年儘量滿足自己的「不滿足」,所以賺錢最重要,但相信金錢萬能的人卻往往解釋不了為何那麼多有錢人一樣患上憂鬱症、燥狂病、自殺、或嚴重不喜歡自己。不過也有人看到單是追求物質上的滿足會使人精神空虛,於是將為何有生和有死的追溯交托在宗教手中。由此可是文字和語言是多麼弔詭,因為你認為那是「逃避」,有人卻把它叫做「面對」。或當堅信那樣做是為了「面對」,但是在不同立場的人眼中,那則是再「逃避」也沒有了。


除非有人以選擇結束生命來「逃避」問題。包法利夫人的死,可以算是「逃避」嗎?若是從她的債主樂賀的角度來看,答案肯定是「是!」。但我們作為讀者則必然有更多選擇。(因為在閱讀之中,每個人都可從自己的個性、學識、經歷來為人物的思想感情以致行為作出宏觀或微觀的論斷。)


在這個社會裡,「慾望」只有一種,那便是「人們想要的我也想要,人們不要的我也不要」。因為大家活著的目的正正是由心底的匱乏所支撐:我唯一看得見自己的時候,是當別人的眼睛看見了我。為了被人看見,被人認同,當然不能擁有別人不會有、不敢有的念頭,或「慾望」。


失去對自己的想像,等於與生命中有更多可能性的自己擦身而過。對於這些錯失,我們甚少感到婉惜,因為我們總是執迷地相信,人生下來就是為了另一半尋尋覓覓,「若然不獲,抱恨如何」。


像《包法利夫人》這樣的悲劇,如是被很多人讀作是女性的宿命,是追求慾望所付出的莫大代價。我在今天把《包法利夫人們》搬上舞台,是因為認同福婁拜的批判:「浪漫」不是自我消費的代名詞,它應是對被加諸我們頭上的自我消費意識的反抗意識。沒有了它,我們將只能臣服於嫌惡自己的法則而永遠與幸福和快樂無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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