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平分的神:林奕華《福爾摩斯.心之偵探》
時間拉回1998年今敏導演的《藍色恐懼》,那是「電視」坐穩「二十世紀最偉大發明」位置的時代尾聲,那時人們曾經以為「偶像文化」最遠就到這裡──身為少女團體的一員,妳不能談戀愛,拍攝時不能裸露身體,握手會上和每個粉絲碰觸的時間不能超過規定秒數──這些限制建立了少女偶像的神性:妳不能像凡人一樣擁有情慾,因為妳是神,而神的愛是共享的;我們允許妳以明星的姿態在電視上出現,是因為妳修行似地對我們的幻想負責,遵行著種種去除人性的戒律。偶像的神性,來自於屏棄人性,然而偶像是人。當電視與經紀公司經營著神的形象,報紙和雜誌上的八卦新聞同時也消費著神的節操,到頭來得利的似乎總是大眾。大眾可以一邊寄託自己平凡生活的崇拜於偶像,一邊可以把不甘平凡的惡意傾注於偶像:我們當然可以在妳被偷拍到和人舌吻的時候罵妳是婊子,因為我們正是因為妳那維護得不如尋常純潔的形象、才那麼不如尋常地愛妳,縱然我們心裡隱約知道這一切都是表演。《藍色恐懼》的女主角未麻,最後就在「維持內在自我」和「維持神性形象」之間遺失了魂魄。
然而當時代來到林奕華的《心之偵探》,情況已經更加複雜:大眾對有著至高階級權力的偶像感到厭煩之後,我們有了一波「達人秀」節目風潮,從日常生活中挑選沒有話語權的小人物,包裝他們的平凡,造就了另一批新種的神。這類節目的精隨,在於這些小人物以平凡人的身分,從傳統偶像手中奪來了神性。人人都愛看弱者向強者革命成功的戲碼,然而這類新神很快就出現了破綻:到頭來,他們依然要出專輯,開演唱會,簽經紀約。於是我們看到一群群選秀出身的凡人最後無聲地消失──平凡是他們當初革命成功的籌碼,當他們把平凡消費殆盡,走向傳統造神的老路,自己也就無法在神壇上久留了。
《心之偵探》中,智慧型手機作為重要道具,則標誌了由社群平台所引領的新時代:當人們拋棄了傳統偶像、也厭倦了平民偶像,誰才能成為人們寄託自己對神性存在嚮望的投射標的呢?當直播行為開始盛行、網紅網美人氣爆棚,我們發現人們已經自己找到了答案:人人都能成為偶像──這句話不再是《超級星光大道》或《我是歌手》節目的噱頭,而是滑滑手指按個按鈕就可能發生的──一支和自己養的貓一起點頭的五十秒影片、一個天天露出乳溝做菜的YouTube頻道、一個用液壓機壓扁各種物品的直播節目──你再也不必是那個萬中選一的漂亮臉蛋(在《心之偵探》中化形為「聰明頭腦」),也不必是那個無性無慾的清純玉女。神的權力被下放,神性被平分到每一個凡人身上,誰也沒想到在各種神話中以不同形象出現的、凡人用以討伐神的偉大神器,在現世中竟原來是一支小小的手機。
神的桎梏
林奕華在《林奕華的心之偵探學》劇本書中的對談這樣說:「這是個非常膚淺的時代……看事看人都崇尚皮膚美。」又說:「重覆是沒有意義的,可是個性的脈絡即便有所重複,都是有階段、有過程的。」在《心之偵探》中,福爾摩斯作為一個偶像,他的「個性」是充滿了弱點的:他其實不能驕傲自負,不能縱情幼稚,然而他「事實」上卻既驕傲自負又縱情幼稚。劇中的新聞主播艾琳艾德勒再三提醒福爾摩斯:事實,不是真相,然而驕傲的福爾摩斯是聽不進去的,因為他想做他自己。他太相信事實,相信人們願意去瞭解脈絡。
有趣的是,福爾摩斯不知有意無意地遵循著偶像的規則,服務著大眾所需的「皮膚美」:他自己沒有手機,在劇中也就等於沒有向大眾發聲的話語權,一切關於他的故事都由他的「粉絲專頁小編」華生來敘述。而身為平凡人的華生,幾乎是盡責地將福爾摩斯形塑為神。然而神也是人──作為一個普通人,華生有資格結婚,有資格追求平凡日常的幸福,有資格擁有「人性」;相對的,福爾摩斯心中最大的空虛就是他「非人」的成分。一旦在華生的結婚證書上簽名,等同自己允許了自己最靠近人的部分、他的凡人好友華生歸於常人的那方。而福爾摩斯自己,成了非人的「第三者」。那孤獨,將不是「承擔作為一個人」的孤獨,而是「承擔作為一個神」的孤獨。當他在求婚講座試圖「拯救華生」,福爾摩斯在拯救的其實是自己。《心之偵探》向偶像福爾摩斯拋出了一個問句:「他真的會像他自己所說的,永遠不會結婚嗎?」這是神最深的恐懼,是神成為神所做的犧牲。為了成為神,你願意犧牲自己的平凡生活嗎?
舒適的重覆
《心之偵探》演出形式的一個重要特徵,是每名角色都由不同的演員同時交錯飾演。觀眾因而被迫習慣角色連續性的破壞,然而這破壞正切合了神性與人性的主題:連續性是人類擁有人格的重要因素,今天的自己記得昨天的自己,因而對新的事件做出反應,而這些反應貫串起來形成了我們的個性。當我們向他人作自我介紹,我們也從連續性的記憶中尋找素材。然而,連續性往往由一些平凡的事物構成無趣的慣性:我們記得昨天的自己討厭吃鮪魚,所以日復一日的生活中不會選擇鮪魚吐司作早餐;我們記得昨天的自己製作杯子蛋糕的步驟,今天就用一樣的步驟完成。連續性增進了效率,也構成了普通人生活的舒適圈。然而,舒適就是幸福嗎?劇中,福爾摩斯的哥哥麥考夫正因為這樣的舒適感到痛苦。福爾摩斯問他:「你心甘情願浪費你的人生在每個月四百五十磅上……你真正的興趣怎麼可能是一天到晚吃杯子蛋糕呢?」其實福爾摩斯這句話問的是台下所有觀眾。麥考夫回答:「真的喜歡啊。不喜歡怎麼可能天天吃一百五十個。」然而我們不是麥考夫。台下的觀眾不禁也問自己,生活裡重複的平凡,自己是真的喜歡嗎?抑或我們用「穩定」「安全」這些詞彙,重覆地誘騙自己甘於平凡?
你的名字
福爾摩斯的死敵莫瑞亞提,在《心之偵探》中的立場是兩難的。一方面,他需要藉由摧毀神來完成自己的神性,另一方面他明白當神殞落,自己也失去了展現力量的舞台。劇中福爾摩斯和莫瑞亞提的共同點是,他們都害怕被忘記。事實上,這正是所有觀眾、所有人類意志共同的恐懼。是這份恐懼,讓我們向他人展演自己。然而,當我們展演,我們也同時把詮釋的權力交給了他人。原本只有你知道自己是誰。但一旦開始展演,他人就會開始形容你的模樣。別人手裡也有一個你(正如莫瑞亞提綁架的華生),那個你永遠都是他的,你搶不來,也無法修改。這個世上有幾千幾百個你,存在於不同人的心中。我們一定都有類似的經驗:當某個人描述你,你卻發現他所描述的你,與你所認知的你有落差(如劇中,超商店員在網路上描述福爾摩斯時的落差)。於是,你不得不選擇解釋或不解釋自己(如劇中,華生猶豫該不該刪掉粉絲專頁)。無論神,或甘於平凡的人,我們終其一生都在試圖解釋自己。用浪漫派的方式說,每個人一生都在試圖找回自己的名字。而這件事,和「事實」無關,有時候只是話語權的傾軋和聲量大小之差。無論你多糟,只要你有能力替自己說出一個沒有破綻的好故事,你就能成為一個好人;而無論你多好,當關於你的邪惡故事廣為流傳並被他人相信,你就成了一個惡人。這一點,莫瑞亞提懂,福爾摩斯也懂。當福爾摩斯因為一個人(華生)說的故事成為神,就注定也要因為另一個人(莫瑞亞提)說的故事而被打下神壇。
劇中最後,福爾摩斯對華生說,你還有選擇:「你還有一個名字,叫柯南道爾。」他是說故事的人,說故事的人再平凡普通,永遠都還有選擇;沒有選擇的,是當初接受自己「被」故事塑造為神的福爾摩斯。《心之偵探》以福爾摩斯的嘆息向我們拋出詰問:你究竟是你自己,還是你的故事?關於你自己的詮釋,你還有沒有選擇?
《心之偵探》四個小時的過程中最珍貴的,正如林奕華所說,他的戲劇只問問題,不給答案,「這才是啟蒙的真正的意義……成藥才會談見效。」;「你先看看,先收著,它可能以後對你有用。」觀眾原本也許不知道自己有這些問題,《心之偵探》開了每個觀眾自己心中的案。至於解答,每個觀眾都是自己的偵探。
文/蕭詒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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